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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快办高效办·“公租房申请一件事”

来源: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2-18 10:39 访问量:

一、改革目标

以方便群众办事、规范业务管理为目的,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为抓手,通过强化系统联通、优化服务流程、归并材料表单、数据共享应用、部门高效协同,实现公租房申请“高效办”“一次办”。

二、办理范围

1、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具有本地城镇户籍,在本地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且无资助住房;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

2、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人具有本地城镇户籍,在本地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且无资助住房;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

3、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无本地城镇户籍,在本地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地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且无资助住房;

4、符合上述条件家庭中,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按照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予以保障。

三、办理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线下窗口办理时需携带原件)

2、优先保障对象证明材料(残疾证、优抚证、烈属证等)

3、江西省公租房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4、住房租赁合同(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时提供)

5、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证(非本地城镇户籍且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时提供)

6、★“公租房申请一件事”登记表

7、★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在线下窗口委托代办时提供)

备注:★在线下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时提供

以上材料以附件方式提交扫描件上传至省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接口应用服务端。

四、办理方式

线上途径:

方式一:通过手机端(赣通码、赣服通)申请

方式二:通过电脑PC端(江西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

赣通码、赣服通、江西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线下途径:

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

市中心城区各街道“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理窗口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方式。

1、江西政务服务网

2、赣服通    

3、赣通码“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线上申请

4、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

5、中心城区各街道“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理窗口

(二)受理

线上申请的,申请人可线上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赣通码“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电子授权,省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接口应用服务端 自动进行大数据资格预审,将资格预审结果及申请人申请一并发送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审查。线下申请的,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人员或中心城区各街道“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理窗口协助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录入省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接口应用服务端。对申报资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对申报资料齐全或已经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申请,应当当场受理;申请事项不属于“公租房申请一件事”受理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委托核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书面审查、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公租房申请资格进行初核并一榜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过省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接口应用服务端发送至市、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市、县(区)住房保障部门以户为单位,将申请人提交的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江西省公租房申请及核对授权书》,以及加盖本部门公章的《江西省公租房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 一并通过省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接口应用服务端发送至“数字民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开展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四)审核确认

县(市、区)民政部门收到住房保障部门发送的委托材料后及时启动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自受理核对委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含协查部门信息反馈延时),将核对报告反馈至发起核对的住房保障部门。市、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参考民政部门提供的核对报告,结合其他调查方式,综合分析研判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公租房申请资格进行终审。市、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定专人负责“公租房申请一件事”的受理、审核和结果反馈工作在省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接口应用服务端受理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赣通码“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推送的申请人公租房申请单,并及时接收民政部门反馈的核对报告。

(五)结果公示

市、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在资格终审结果确认后,通过省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接口应用服务端、住建部门官网等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审核结果一并推送至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赣通码“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同步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结果反馈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赣通码“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数字民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市、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审核结果,结合实际给予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保障。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至公示结束反馈,实现“掌上办”“一次办”,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景德镇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0798-8569187

景德镇市住房保障中心受理审核科:0798-8279117

八、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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