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局、昌南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策措施文件管理,我局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市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筑工地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景建发〔2023〕53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该废止文件自即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请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局、昌南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策措施文件管理,我局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市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筑工地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景建发〔2023〕53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该废止文件自即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请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