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45号令)的要求,景德镇市住建局对2023年8月21日之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22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45号令)的要求,景德镇市住建局对2023年8月21日之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22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