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城市管理委(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经信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修订后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31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城市管理委(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经信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修订后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