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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1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6-10 11:05 访问量:

民建景德镇市委员会:

感谢贵委在百忙之中对我市绿色建筑和相关配套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指导。关于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绿色建筑和相关配套体系建设步伐,推进我市建筑行业升级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进展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精神,我局下发了《景德镇市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的作出相关要求,绿色建筑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备案后进行申报和评价,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可进行预评价,预评价后,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和验收环节的管理,确保项目按图施工,实现预设的绿色建筑性能。截至目前,已有景德镇艺美产业园项目、景德镇市三宝国际瓷谷瓷源秀带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一、二期)、景德镇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景德镇市陶瓷博览交易中心—智慧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景德镇佛手湖陶瓷文化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一期)项目、景德镇市珠山区高铁商务区智慧停车楼、东大道商居开发(望陶家园)项目--B区工程八个项目获批绿色建筑预评价星级登记为一星级。2024年12月26日我市景德镇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景德镇市陶瓷博览交易中心—智慧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景德镇佛手湖陶瓷文化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一期)这三个项目已经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强制推进多,激励政策少”。目前我省一直未建立用于支持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绿色建筑发展的专项资金,市场主体积极性未充分调动,推动绿色建筑基本靠强制执行,无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二是“基本级多,星级少”。由于绿色建筑会增加一部分成本,导致基本级占到绝大多数,且各项目综合运用绿色建筑技术项目较少,导致我市在近年来高质量考核中排名靠后。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

(一)加强绿色建筑宣传、培训工作。通过报刊、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节能宣传周活动积极宣传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工作。组织全市设计院(所)、审查机构到省有关院就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审查等进行交流学习,提升本地设计单位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审查技术能力。

(二)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控制项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内容,建设单位为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单位。加强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要求设计单位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提供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设计成果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力争到2052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30%。

(三)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我局将督促指导相关建设单位做好已竣工项目一星级标识评价工作,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做好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审查、公示、后评估制度。

(四)推动绿色建材应用。推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筑,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建筑绿色建筑工作,我们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探索和研究解决,我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地开展工作,把我市建筑绿色建筑工作落到实处。

希望贵委今后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地开展。再次感谢贵委的宝贵建议,顺祝工作顺利,生活愉悦。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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