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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03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7-22 11:15 访问量:

尊敬的桂娟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推进电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1.强化规划引领。我局正在开展《景德镇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对拥堵节点、重点停车片区进行了现场踏勘,开展了居民出行问卷调查,并与自规、城管、交通、交管等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座谈,正积极梳理存在问题,通过一系列举措优化我市交通现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全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进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确保电动车停车设施用地合规落地,严控新建项目配套停车用地随意变更、缩减规模问题。同时,全力配合好住建、城管、交管、文旅、属地街道等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研判机制,结合城市用地权属、路网布局、文旅客流分布等要素,科学筛选适配闲置建设用地、公共配套边角用地,优先保障重点景区、核心商圈、交通枢纽停车配套用地供给,从源头优化停车场地布局,统筹平衡步行、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空间,筑牢电动车停放秩序治理用地保障防线,助力全市疏堵结合治理非机动车停放乱象。

2.优化停车供给。市公安局停管大队聚焦全市景区、商圈等重点区域,在不占用盲道和行人通行空间的前提下,科学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标线。如针对陶阳新村周边非机动车“停车难、乱停放”突出问题,充分利用人行道边角和退让区域,规划了近270米非机动车位,可有效停放非机动车辆约500部,集中停放有效缓解了道路拥堵,为群众提供了规范便捷的停放场所。下一步,将对全市重点路段非机动车位开展全面排查,对不清晰的车位及时报送补划,持续营造文明停车的道路交通环境。

3.规范管理秩序。市城管局牵头制定了《景德镇市中心城区租赁电动车安全监管规范整治工作方案》(景府办字〔2026〕6号)会同公安交管、市监、消防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聚焦热门景点周边、交通枢纽及投诉集中区域,以“扫街式”巡查和分组入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集中联合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累计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10次,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重点查处无牌套牌、非法改装、无产品合格证(3C认证)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营行为,共计查处违法违规租赁电动车近千辆。同时,市城管局牵头起草并发布《关于规范中心城区租赁电动车经营行为的通告》,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经营主体自查自纠、合规经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4.保障文旅服务。为有效保障假日期间城区重点景区游览及交通通行秩序,市文旅局多措并举抓实文旅服务保障工作。严格落实景区、文博场所实名预约及最大承载量管控制度,优化核验流程、适度延长开放时间,严控客流总量、杜绝超限接待,从源头规避人员聚集问题;整合全市文旅资源,推出13条精品旅游线路,全域分流核心景区客流,破解景区冷热不均难题;依托三大运营商精准推送游客提示短信,联动官方公众号、户外大屏等线上线下多平台,常态化发布客流预警、车位信息、出行指南等内容,引导游客错峰出行、规范停车、高效换乘,全方位筑牢假日文旅通行保障防线。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持续开展联合整治,保持严管态势。持续推进临街租赁电动车联合整治行动基础上,同步组织开展针对租赁电动车经营场所及停放、充电场所的联合检查。对发现的无牌、套牌、非法改装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坚持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坚决杜绝“带病车”上路运营

2.加强源头管控,压实平台责任。加强对互联网租赁平台的监管,督促平台运营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车辆合规性核验和租车人资质核验程序,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规车辆坚决予以下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租赁电动车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车辆登记、运营、停放等环节的动态智慧管理,提升长效监管效能。

3.深化宣传引导,强化舆情应对。将普法宣传和安全文明用车教育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密切关注网络及社会面相关动态,对可能出现的舆情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4.起草《景德镇市租赁电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租赁电动车违法停放执法主体,日常开展违停执法,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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