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邵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提升改造建议》(总第0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物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不仅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在一定程度上还体现了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城区内部分老旧小区的内部环境仍盼整治。一些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绿化杂乱、楼内卫生路灯无人管理,停车位紧张、基础设施老化,消防、治安隐患多”,我市物业服务中还是存在不少难点、痛点和堵点。
近年来,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秉持“改造为了居民,改造成果由群众共享”的老旧小区改造理念,按照“服务民生、硬件提升、人文融入、成果巩固”的工作思路,通过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自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37个,惠及居民89823户,老旧小区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为突破老旧小区居民拒绝购买物业服务,物业企业进驻老旧小区意愿不强等问题,防止老旧小区“先改后乱”,我市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治理机制,巩固改造成果。
一是鼓励紧邻抱团模式。通过政府搭台牵线,鼓励老旧小区紧邻的商品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一并承接改造后的小区物业管理,这样降低了物业企业的成本开支,使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能长期正常运转。目前,我市乐平市多个老旧小区采取了这一模式,物业企业运转良好。
二是推进国资物业入驻。成立国资物业公司,逐步进驻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通过规模化压缩单个小区的服务成本,实现了国资物业公司的良性运转。目前,我市珠山区和昌江区均成立了国资物业公司,已进驻17个老旧小区开展物业服务。
三是引导成立自治组织。对一些“三无小区”和无条件的老旧小区,通过住建部门指导,街道、社区“搭台唱戏”,推动老旧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小区自治。
虽然我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进行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很大差距。在下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以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为工作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您的宝贵建议,会同属地住建部门围绕相关问题深入小区社区展开调研,以群众需求为工作导向,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为工作出发点,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水平,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更多新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居住品质。
希望您今后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地开展。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顺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悦。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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