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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5-06 16:25 访问量:

尊敬的王朝辉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消除危旧房安全隐患的议案》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自2022年5月启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我局作为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牵头单位,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政府有关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多部门齐发力,目前自建房摸排、录入工作已完成,排查发现的危房采取封闭管控,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二、如提案所言,目前自建房隐患整治工作的确存在居民整治意愿不高、规章制度建立不全等客观问题,为更好解决问题,提升工作质效,我市正在积极探索自建房隐患整治制度。目前,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城管局正研究草拟《景德镇市C、D 级危房处置暂行办法》,4月18日已对文件初稿进行初步征求意见,正修订完善中;市自建房专班已草拟《景德镇市自建房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自建房常态长效监管机制。

三、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跟进《景德镇市C、D 级危房处置暂行办法》制定,同时积极探索预征收、城中村改造等方式,多措并举解决自建房隐患。我们将持续进行房屋安全知识普及,加强宣传引导,既让我们的工作队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这项重点工作,又唤起群众的安全主体意识,汇聚民心民力切实做好自建房安全工作。

希望您今后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地开展。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顺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悦。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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