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景建字〔2024〕17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MB1A68671/2024-12812

关于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5-06 15:20 访问量:

尊敬的孙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我市装饰装修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坚定行业信心

疫情后,我市商品房销售量呈现下降趋势,好的品质楼盘大部分都是精装修后再出售,毛坯房销售市场份额相对减少,导致我市房屋装饰装修市场需求萎缩、行情不佳。当前,省市陆续出台一系列相关的宏观及配套政策,自去年8月份以来,我市房地产商品房销售量降幅同比环比均收窄,加上我市保交楼工作进展顺利,因此,我们需要坚定信心,我市装饰装修行业面临的困难局面定会扭转。

二、积极热情服务

我局作为建筑企业管理职能部门,积极关注企业诉求,一是引导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树立优质装修企业形象,对讲质量、有诚信、百姓口碑好、市民认可的企业,要积极表彰一批5A龙头优质装饰装修企业。二是引导装饰装修企业积极参与工程装修招投标,对一些有实力有意愿的装饰装修企业,积极鼓励引导参与我市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提供相关建设工程装饰装修招投标信息,扩大参与市场竞争机会,结合“走出去”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大做强装饰装修企业。三是加大宣传装饰装修企业形象,如在消费者权益日315期间,协调市场监督部门增加装饰企业展示台位,使装饰装修企业直接面对广大市民,普及相关装修知识,避免装修陷阱,展示企业装修良好案例及企业实力。四是要求物业加强小区装饰装修管理,业主在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向物业单位办理登记手续,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签收房屋装饰装修禁止行为注意事项告知单,报备相关装饰装修合同、设计图纸及装饰装修企业资质。

三、加大支持力度

结合住建领域行业领域特点,大力支持我市装饰装修行业企业有序、健康成长发展,如加强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党建引领、市场规范引导、技术人员教育培训、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等方面提供支持。

希望您今后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地开展。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顺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悦。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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