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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6-19 16:30 访问量:

何务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区物业管理提质增效的建议》(第11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物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不仅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在一定程度上还体现了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物业服务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基层治理的水平。但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我市小区物业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如下:一是众多老旧小区规划设计时缺乏前瞻性,导致停车难、物业收费难、配套设施管护难等问题不断出现;二是物业收费标准和支出不公开透明、业主交纳物业费自觉意愿低、物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相互信任度降低、信息沟通渠道不畅、解决问题效率不高等原因,也导致当前物业管理常常陷入尴尬境地;三是随着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业服务出现管理成本和公共设施维护成本上升,但物业服务费上涨难,收费更难的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进而形成恶性循环,导致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品质下降引发部分业主不满。”,我市物业服务中还是存在不少难点、痛点和堵点。

为此,市住建局今年准备从以下两方面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压实县区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文件要求,属地街道要建立健全居住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及时研究解决住宅物业管理重点和难点问题。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机制,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积极推动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并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二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作为当前基层党组织开展群众工作、夯实基层政权基础的重要抓手,着力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党组织覆盖率,强化基层党组织在物业服务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各街道(乡镇)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机制,结合体制改革,明确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机构,优化力量配置,统筹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升社区兜底保障能力。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对物业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围绕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生活垃圾分类、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缴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着手,引导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正确履行义务,提高广大群众对物业服务行业政策的知晓度。四是健全协商共治机制。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居民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协调议事机制,形成事情共商、问题共解、资源共享工作模式。推动“两委”全覆盖,着力提高业主委员会占比,切实发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在小区治理中的关键作用。五是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发挥街道、社区、网格长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议作用,科学依次确定红黑榜数量和对象。做好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认定、评价工作,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六是对标对表学习先进。属地住建部门和街道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充分利用学习交流机会,对标先进找差距,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和业主委员会成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市级监督指导

一是推进立法工作。5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我市从7月份起重新启动《景德镇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引导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完善政策标准。市级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合作,逐步形成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政策体系,规范参与物业服务各方的行为。市住建局要在物业服务清单、内容和标准上,市发改委要在物业服务项目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在物业服务收费公示、价格公示上,市国动办要在人防工程使用管理上不断完善充实针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考评管理制度规范。三是执法力量下沉。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向居住社区延伸,完善市本级涉及物业管理工作各部门职责边界,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违章搭建、违规装修、毁绿占绿、任意弃置垃圾、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明确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运营单位服务到最终用户,落实专业运营单位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责任。通过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构建职责分明、权责一致、协调高效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四是强化督导指导。参照《江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建立完善我市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制度和评价标准,市住建局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还面临“路长且艰”的过程,在下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以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为工作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您的宝贵建议,会同属地住建部门引导街道社区进行物业服务方面的探索和尝试。我局将会同属地住建部门围绕相关问题展开调研,深入社区,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共谋物业管理大计。

希望您今后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更好的开展工作。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顺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悦。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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