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H00160-0302-2018-0003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建设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6 15:30 访问量: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景德镇市建设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现“十三五”规划、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提质翻番,率先小康”,推进“复兴千年古镇、重塑世界瓷都、保护生态家园、建设旅游名城,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的重要保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发展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六年十月十日

景德镇市建设局

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的共同参与下,我局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继续在全系统组织实施普法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对于服务和保障我市城市建设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根据国家、省及市有关“七五”普法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二)主要目标。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系统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齐抓共管。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全系统大普法工作格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方位推进、全社会参与。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三个五”战略行动,为全面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坚持发展创新,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适应新常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各行政执法人员。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干部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和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教育,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加强建筑类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持证执法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行政复议制度。引导执法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

(三)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鼓励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和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深化企业职工普法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新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自律能力。

(四)加强农民、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培育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重视农民工普法教育,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建筑工地等场所建设常规性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务阵地,及时宣传与建筑业农民工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民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意识。

四、工作措施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单位的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普法教育机制。各单位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认真开展“七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实行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台帐管理机制、督导推进机制、公益普法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创新载体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幕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更好地运用商业网站、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

五、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党委(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工作督导等制度。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党委(党组)报告,并报上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认真总结推广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头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建设发展情况,安排专项资金,保证普法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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