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市民朋友、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中组发〔2022〕2号)《关于规范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赣建字〔2025〕6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景德镇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市民朋友及相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
《实施细则》中关于公共收益的定义、来源、归属及用途是否合理明确;
公共收益管理主体(业主大会成立前后)、经营管理、账目管理、公示及审计等关键环节的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可行;
对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及政府部门等各方职责的划分是否清晰、可操作;
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是否适当,能否有效保障公共收益规范管理;
其他关于完善公共收益管理的具体建议。
三、反馈方式
请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zjjfgk31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共收益管理实施细则意见反馈”);
反馈意见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
感谢您对我市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细则》,推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特此函告。
联系人:周婷婷,联系电话:0798-8525272
附件:1.景德镇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关于《景德镇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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